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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來人往系列 III -- 離開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十年時光,經歷很多。

    能帶走的,除了上回提及的自願性供款外,之前母公司的股票也可以提早拿走了。
    (本身規定是每次要等五年才可以決定自由贖回還是繼續放在基金公司內作儲蓄計劃。)

    再加上之前拿了兩個長期服務金牌仔,除了一份記念和回憶,多少算是一點安慰獎吧。


    另外,關於MPF,有幾個選擇要做處理:

     
    上次說過要提取自願性供款那部份 以M記來說,就是在MPF(S) -P(M) 號表格 內9B部份內打個勾就可以了。

    MPF(S) -P(M)表格其實一般就是僱員離職時應該填寫那張決定如何轉移MPF累計權益那一張了。




    在下愚見,MPF應該分為四個部份

    1. 僱主每月供款

    2. 自己每月供款

    3. 僱主方累計權益

    4. 自己累計權益

    這樣分的話,你的累計權益可以有效從全球,亞洲,本地,中港等以地區性來分布,
    也可以用股票、債券,增長,均衡和保守等分類來做MPF資產配置。



    在作出MPF資產配置時,筆者會首先考慮基金的管理費收費水平,如上圖為例,我本身選了恆指ETF、進取、亞太債券及美洲基金。



    由於日子有功,根據年資和資金額會有紅利回贈,其實就是管理減免用紅利回贈給MPF計劃成員了。

    在下在級別7 ,所以反覆思量,還是不把舊的MPF轉到新僱主的計劃了,以繼續享有平一點的收費。


    說時遲那時快,霎眼間就到Last Day了,筆者是時候準備為用戶作最後兩回Training Session,下回再見~~

    伸延閱讀:

    人來人往系列  -- Finally
    人來人往系列  -- All about MPF / 職場錦囊  MPF 提取與處理之手法
    人來人往系列  -- Stock Option / 離開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人來人往系列  -- linkedin



    人來人往系列 II -- 職場錦囊 MPF 提取與處理之手法

    離開Comfort Zone 從來不易,但為了走更遠的路,當機會來到便要好好把握。

    既然已決定走佬,自身權益更要搞清楚,特別是一直被人強迫供的強迫金......
    what_to_do_when_changing_jobs


    (images from MPFA)

    如果閣下的老細當年(2000)搞MPF時有做好長遠準備的話,除了參加MPF作出公一份婆一分 (誤) 公司一份 員工一份 的強制性供款外,不少真正的大公司是會安排為年資超過5年或以上既員工參加MPF作出"公一份"的自願性供款,原因並非   貴公司大發慈悲咁簡單,其實係由於僱主"公"果份係可以用黎對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咁公司日後作出咩重整架構、資源整合或甚麼甚麼洗牌重來、砍掉重練等人事變動時就不用再準備一筆資金來應付此番操作了。

    一般來說,那筆自願性供款一般會是多5%,何解?用來Cover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兼且公司可以用黎扣利得稅嘛,反正盤數只係出90%(各5%)定85%俾你做人工而已,人工一早就包埋,只是沒有直接出落員工個戶口罷了~~


    (image from MPFA)

    當然,如果閣下非自願離開長期深耕的工作,以上就唔需要太過在意,因為正常HR係會幫你處理大部份文件既申請,對沖閣下的MPF戶口僱主累算權益果部份黎俾返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過你。

    但如果閣下係另謀高就,咁就要好似在下咁留意一下自身利益,
    因為HR未必會告訴你,MPFA你又唔多理,MPF受託人/基金公司更加想你唔多理,
    事關你放在MPF戶口越多,管理費就越多,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好了,講左咁多,是時候入戲肉部份,先睇睇下表:

    (images from MPFA)

    積金局一向只叫人轉會時移晒D錢去新受託人果度,但其實上面果表係完全無提過的:
    僱員 > 在轉換工作時該怎麼辦:
    http://www.mpfa.org.hk/tch/main/employee/what_to_do_when_changing_jobs.jsp

    小冊子: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publications/booklets_publications/mpf_system/files/PA_Leaflet_Chi.pdf

    說到底,因為不是人人都有自願性供款,所以這事當然就是閣下自理,如果金額不多,當然很多人會怕麻煩,愛理不理,合埋雙眼唔鬼理...
    但在下於現公司工作十年有多,自願性供款那部份說多不多,但說少也有六個位數字的金額要處理,平白送給新受託人或保留在現有戶口都不是好選擇....



    雖說是自願性供款,但留意上述表格,提取是有時限的,要離職後才能拿,但如果你什麼也不做就,那就會自動被處理了,蘇州過後還可不可以提取出來,就天知道了~~


    所以自願轉會時,雖然你沒有被GG時法定的長期服務金(5年以上)或遣散費(2年以上),
    但如果是有自願性供款,那筆就是公司為你準備而可以提取的"Longterm Service fee"了!


    所以,要取回自己應得的,就要先去了解這份表格  MPF(S) - P(M) 了




    另外少少題外話,近年傷港奴工市場一片紅海,大家不時都收到不少轉會消息,更甚者有下文就會有轉會申請或轉會中介俾Offer過你參考,很多時那些中介/獵頭/HR都會話你知有個完約Bonus(約滿酬金),其實此Bonus既由來就是"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既變種Payoff,因為Contract Staff來說 公司係唔會同你供自願性供款架嘛!


    言歸正轉,在下轉會通知需時兩個月,現在只過了四份一,其餘部份就等下回分解吧~~


    伸延閱讀:

    MPFA 指引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transfer_of_accrued_benefits/index.jsp

    MPF(S) -P(M) 號表格(參考用only)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transfer_of_accrued_benefits/files/Annex_A_to_IV_3_c.pdf

    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http://www.mpfa.org.hk/tch/main/employee/offsetting_of_long_service_payment_and_severance.jsp

    稅務安排
    http://www.mpfa.org.hk/tch/mpf_system/system_features/tax_concessions/index.jsp

    約滿酬金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alaries/salariestax/chargeable/backpay.htm

    離職時收取的款項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alaries/salariestax/chargeable/termination.htm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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